南台科技大學 資訊工程系 (STUT,CSIE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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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訂97學年度專題製作辦法,請同學們參閱

資訊工程系,陳定宏公告

修訂本系專題製作辦法如下,本辦法適用本系所有同學,請各位同學參閱。

南台資工系大學部專題製作實施辦法

 

94118系務會議修訂通過

971024系務會議修訂通過

 

1.        為提升學生實作能力,規範本系專題製作相關事項,特制訂本辦法。本辦法適用97學年度起之大學部專題。爾後如有修改,將於系網公告通知。

2.        本系專題為兩學期零學分必修課程。開設學期為第三學年下學期與第四學年上學期,每學期之專題成績單獨評分。學生需須修滿兩學期之專題並及格,方視為專題通過。

3.        專題成員組成方式:

(一)   專題組別由學生自行分組,每組學生最多四人,由其中一人擔任組長,選定系內專老師一人為指導老師。專題題目可由指導老師決定,亦可由學生提出經指導老師認可。

(二)   學生分組完成選定指導老師後,於三年級上學期開學後第14週內,由組長至系網下載「專題指導同意書」,並請指導老師簽核後,由組長送交系辦存查。未繳交「專題指導同意書」之學生無當學期之專題成績,請同學自行負責。

4.        專題製作需在老師之指導下進行,進行方式與進度由指導老師掌控。學生不得以抄襲,外購或其他不符合學術規範之方式製作專題。若經檢舉,系內將組成小組調查。若查證屬實,將給予該組學生成績不及格,以及校規懲處。

5.        成績評定與免口試規定:

(一)   三年級下學期專題成績由指導老師評分,組長於第15週內至系網頁下載「專題自評成績評分表」請指導老師評分簽名後,於第17週內親自送交系辦。

(二)   專題口試於四年級上學期結束前舉行。若學生參加校外比賽獲得佳作以上名次,或得到校慶專題比賽前三名,或參與國科會大專學生專題研究計畫,或於就學期間獲得兩張本系所認可之專業證照者(至少含一張乙級以上證照),得在指導老師同意下不參加專題口試評審,由指導老師評定成績。如果學生的表現不理想,指導老師也可以給不及格的分數。

(三)   指導老師同意該組不參加專題口試成績,由組長於四上第15週內至系網頁下載「專題自評成績評分表」給指導老師評分後,請指導老師第17週親自送評分表至系辦。

6.        專題報告繳交:

(一)   評審完畢後,根據評審老師所給之意見製作專題報告書,報告書須由指導老師簽名認可。

(二)   專題報告書包含兩部份:書面報告(字形:中文為標楷體,英文為Times New Roman,大小:12)及光碟片。書面報告的內容包括摘要、簡介、系統架構、系統流程圖(或演算法)、各子系統介紹、實驗結果與結論。光碟片的內容包括書面報告的內容(須為word),程式碼、參考文獻的內容,其它格式由該組指導老師訂定之。

(三)   專題報告書以組為單位所交之份數為系上一份,指導老師一份

7.       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討論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

Post at 2008/10/29 ,共檢閱402次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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